暑假期間青少年打工應注意事項
壹、前言
暑假已來臨,將近二個月的暑假中,為數不少的同學子將投入打工的人生歷練經驗,為避免學生暑期校外生活個人身心危害與遭遇詐騙,爰提出建議事項,以作為妥善規劃之參考,確保安全,進而有個快樂的假期與生活體驗!

貳、打工陷阱常見類型
一、交保證金:應徵工作時,經錄取後被告知等待通知上班,為了保障工作名額或假借工作性質(如會計經手款項),必須預先繳交「保證金」,等到正式上班再退還(甚至告知工作不滿意或轉職時亦可退回),結果回家等了一段時間,仍未接到上班通知,忍不住去電詢問,卻已人去樓空。
二、交保險費:從報紙分類廣告,前往應徵,面試時主管告知,必須先繳意外保險費,待上班後會在薪資退還,其結果與上開繳交「保證金」方式,同出一轍,受騙上當。
三、假徵才真推銷:利用招募新人機會,推銷產品,以「高薪、月收入數十萬」誘人條件吸引學生打工,實則在推銷該公司產品,或以近乎「老鼠會」方式,要求先買公司產品進行推銷,若未達一定推銷標準(績效)將無法領取薪資(績效獎金),最後成為打工者自行吸收或購買該公司產品。
四、假收仲介費詐財:到職業介紹所辦求職登記,繳了定額的介紹費,不久即被通知到某公司擔任工作,誰知主管卻要他推銷產品,與當初要求的工作期望不符,甚或工作不久即被解雇,介紹費泡湯,薪水也要不到。
五、假訓練真詐財:刊登「招訓演藝人員」,前往應徵時,主試者以保證結訓後可以代為安排演出,收取高額學費,結果所謂的演出只是當廉價的臨時演員,平白損失學費;另有結合酒店、PUB或色情等特種行業,引介進入是非之地而不自覺。

參、工讀安全須知
一、工讀前:
(一)請先與家人商量,多一分意見,少一分傷害。
(二)依照個人興趣與能力規劃,切記眼高手低、好高騖遠。
(三)盡量選擇自己熟悉的環境,方便突發事件或急難應變。
(四)做好工作場所資訊蒐集功課,有助面試應對與詐騙防範。
(五)應徵服裝,應加入對方感受因素,有助好感與錄取機會。
(六)事前規劃交通動線與時程,避免因遲到而錯失機會。
(七)準備個人相關證明文件與資料應徵,已備不時之需。
(八)自擬面試問題,模擬情境自問自答,有助錄取機會。
二、應徵時:
(一)攜伴同往,相互照應,避免意外與詐騙發生。
(二)提前20分鐘報到,給自己一點緩衝時間整理思緒。
(三)不動聲色注意觀察,工作場所有無可疑奇怪情事。
(四)注意禮儀,第一印象很重要,小動作、大影響(進入記得敲門,微笑問好,離開記得道謝,輕關房門)。
(五)回答問題充容不迫,切記高談闊論,不疾不徐就不緊張。
(六)對於不合理待遇及規定應勇敢說不,維護個人權益。
(七)切忌繳交個人身分證件或繳納保險金(保證金),合法營業場所不需如此。
三、應徵後:
(一)錄取與否莫執著,莫氣、莫餒、莫慌張,試試下一個也許會更好。
(二)虛心自我檢討失敗原因,大膽快速改進,勇敢迎接下一場應徵。
(三)妥善規劃管理時間,班要上、家要顧、朋友要聯絡,切忌暑假留白。
(四)工讀前先熟悉錄取之工作場所相關規定,尤其工安問題不可忽視。
(五)遇有個人權益損害問題,立即向消基會或勞工局反映檢舉。
(六)預有個人身心損害問題,立即報警處理,妥善留存相關文件或證物。交保證金:

肆、如何預防陷阱:
近年來求職詐騙手法不斷翻新,現在的手法比往昔更加細膩,如為了吸引更多人上門進來聽「產品說明會」,會特別裝修公司門面,讓打工、求職者誤以為是正當的公司,在主講者流利口才催化下,很多人因此迷失,以下對因應之道提供有關資料如下:
一、法令須知:
(一)打工年齡:
1、勞基法第44條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2、勞基法第45條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之人 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
(二)打工時間:
1、勞基法第47條規定: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2、勞基法第48條規定:童工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三)打工地點、環境與內容:
1、勞基法第44條規定: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2、兒少法第29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充當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四)打工詐騙:
1、領不到錢—勞基法第21條規定:基本工資為17280元,時薪為95元。同法第27條對不給工資者得限期給付,否則依79條予以罰款。
2、與應徵工作項目不符—可申訴。
3、藉故解聘(職)—如不當管理、不准假、超時工作都有勞基法適用。
二、申訴及查證管道:
(一)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局:(03)3322101~6822
(二)桃園縣政府不實求職廣告諮詢專線:(03)3392551
(三)桃園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03)3322101~5715,1950
(四)桃園縣政府法律諮詢中心:(03)3322101~5615
(五)聽語障朋友傳真專線:(03)3392548
(六)反詐騙專線:電話直撥165
(七)報案專線:電話直撥110
三、求職及打工被騙(害)預防之道:
(一)了解工作內容:
報紙或雜誌上徵才廣告,待遇優渥、工作輕鬆、免經驗,應特別小心。
(二)面試應注意事項:
1、面試最好結伴前行,如是應徵類似家教等工作,必須進入私人住宅等,最好是注意工作場所是否安全,工作型態是否有危險性,若發現情況怪異,先不要驚慌以免打草驚蛇,再設法冷靜脫逃。
2、面試時若無親友陪同,亦應將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先告訴家人,以免萬一發生危險狀況無從追查。
3、勿食用他人提供的飲料或食物。
4、勿簽任何契約及交付金錢購買產品。
5、勿任意留下個人身分證資料,以免遭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人頭帳戶。
6、確實詢問工作性質、環境、待遇。
(三)工讀最好選擇較具公信力之推薦機關,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除提供工讀機會申請外,亦有相關注意事項及查詢等資料提供。

伍、結語
總之,工讀雖是學生們於假期期間獲取社會歷練及賺取零用金之機會,但正因為學生們涉世不深,若不小心即可能掉入歹徒預設之陷阱,為確保自身安全,多向親友請教、多利用學校或公務機關管道詳加查證,勿因一時之利誘而迷失方向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自保之道,希望青少年學子們能深思、明辨,真正獲得一份可以健康而快樂的學習工作機會,過個平安而充實的暑假時光。
教育部推行「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工作多年,放假期間同學無論在任何縣市遭遇緊急困難,均可聯絡高中職以上學校之軍訓教官就近尋求協助解決困難。教育部校安中心網址為:http://csrc.edu.tw/。或逕洽本處學生族打工諮詢及申訴專線(03)3323530、0800222196將有專人為大家提供必要之服務。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  關心您!
求職陷阱、小心求證
即將踏入社會工作的青年朋友們,一時之間找不到工作你千萬不要心慌,因為社會上有一些不法之徒常趁求職就業心切,求職招數層出不窮,因此求職陷阱無處不在,從這些一時大意的求職朋友中騙取金錢或其他利益。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僱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不實廣告或揭示、收取保證金、扣留證件等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視情況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因此透過不同求職管道找工作時,對於刊登的行業及求才的工作內容,一定要小心求證:
1.『不實求才廣告』破綻之處:
2.『求職面試時』詐財騙色術:
3.『臨場應變、求職安全』
撰寫履歷、行銷自我
求職朋友你想優先獲得工作機會受僱主青睞嗎?『履歷表』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為你求職過程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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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衣著,穿出信心
男士應徵應注意事項:
女士應徵應注意事項:
男女應徵之共同注意事項:
初步面試,成功出擊
應徵時,充分瞭解徵才公司的要訣:
應徵時,溝通待遇及福利的要訣:
職場菜鳥,生存法寶
到職時,適應新工作環境的要訣:
到職時,展現最佳工作態度的要訣:
到職時,自我調適的要訣(一):
到職時,自我調適的要訣(二):